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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艳:“25岁还单身”的不招?奇葩的”面试规则“涉嫌违法!

发布时间:2017-12-20 作者:王晓艳


    对于奇葩招聘事件的解决,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大对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对于公司和企业也要加强引导,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用人意识和用人规范,招聘要求不能触犯应聘者隐私和尊严,要合乎规范,也要给予应有的尊重……



    前段时间,“考研名师”张雪峰称自己招聘时,除很讨厌应聘者问“五险一金”和“加班费”的问题之外,还宣称,招聘时,女员工只要 25 岁以下和 45 以上的,因为(25-45)“中间阶段”的女员工,不是忙着生孩子就忙着恋爱,个人事多,会影响工作。
 

    一时间,关于招聘时的种种奇葩要求引发热议。

 

    此事刚出不久,最近又有应聘者居然因单身而被公司“嫌弃”。

 

 

 

 

    据12月6日的《天府早报》报道,25岁单身女子赵某,因未谈过恋爱没有男朋友,在应聘面试中被刷掉,理由是招聘企业HR据此认定“赵某没有交际能力”。

 

    此事引发众多关注,不仅登上微博热搜,也刷爆了微信公众号。

 

    将没有恋爱经验与交际能力差划等号,这样的推导公式也未免太过荒唐,不注重业务能力而将关注点放在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用人要求上,奇葩招聘规则不仅是对应聘者的不负责任,同时也体现了公司自身招聘环节的漏洞,对此,很多网友也直呼太过雷人,难以接受。

 

    迫于舆论的巨大压力,最终,该公司也在全民声讨中不得不出面解释和道歉。

 

    其实,这样令人气愤的招聘要求,类似的“招聘事件”却早已不是个例,对于一些公司在招人环节做出的种种“荒唐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早已是屡见不鲜。

 

    小编在收集资料时发现,甚至有很多公司的招聘要求远比单身被刷更让人觉得奇葩。

 

 

 

 

    福建一家餐饮机构在一个招聘网上挂出的招聘信息,明确申明“QQ等级25级以上的网虫请勿应聘”,让不少网友躺枪。商家给出的解释是他之前招收过网虫,这些网虫成天想着“网上那点事”,没把心思放在工作上。

 

    上海某家老字号发布的一项人才招聘启事:年龄40岁以下,拥有三年以上纺织行业工作经验和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英语读写能力,对于惯用左手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应聘者认为存在“右手歧视”。负责人解释说,据权威的科学研究证实,左撇子的智商特别是创新思维能力要优于惯用右手者。

 

    一家传媒公司招聘条件有一条:水瓶座优先考虑。公司解释到:招聘的是网络编辑,水瓶座的人聪明大气,心中充满人文理想,有电子机械方面的优势……

 

    对于该公司的做法,很多网友表示,“要说有,依旧会被刷,会说你这个年龄应该快要结婚了吧,免得刚入职就休产假……这种行为就是就业歧视”,“单身不一定是社交能力吧,毕竟恋爱和社交还是有区别的”,还有网友调侃道“我27还单,那我是不是不要辞职?”

 

 

 

 

    看完这些招聘条件,小编我自己也感觉满脸黑线,“前途无望”――因为按这些公司的招聘要求,我没有一条符合,自身条件反而还站在了公司要求的对立面,除了对奇葩招聘要求感到无奈,我也在思考,这些要求真的是正当的吗?求职者应该被这样选择吗?这样的要求真的有利于公司选拔人才?

 

    经查阅相关资料,小编发现,一些奇葩招聘条件实际上是违法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由此来看,当遭遇奇葩招聘要求时,求职者其实是有法律作支撑和依据的,而且相关法律人士也告诉我: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是完全有理由向劳动局投诉的。

 

 

 

 

    对此,小编想说,当你遭遇违反法律规定的招聘要求时,尽可能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不仅可以对相关企业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也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管的作用,法律规范的效力,真正让这些硬性要求起到有效的督促作用,推动企业整体建立起合乎规范的用人体系,这不仅关乎自身利益,也是推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动力。

 

    关于层出不穷的“招聘事件”,究其原因,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招聘者和应聘者双方在法律认知上出了问题。

 

    在招聘方来说,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漠视,所以在招聘时“任意妄为”,依据自己或者公司的看法和要求对应聘者滥用权力,要求猎奇且随意,有时候甚至触及个人尊严和私密,这也体现了招聘方对应聘者的不尊重,缺乏诚意。

 

    在应聘者这方面来说,很多人在遇到公司提出不合理招聘要求时往往只是怀有情绪,却不知道有些做法实则违反了相关法律,法律认知的盲区让一部分人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有理由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违反规定的“过分要求”也亟待被加强整治和处理。对于奇葩招聘事件的解决,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大对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对于公司和企业也要加强引导,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用人意识和用人规范,招聘要求不能触犯应聘者隐私和尊严,要合乎规范,也要给予应有的尊重。

 

    择业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企业在要求应聘者的同时,自身的相关工作也要做好,做扎实,不只要求他人,也需要约束自己,只有如此,双方才能合作共赢,企业才会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成为合乎规范,于社会有积极示范作用的企业!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立法网  王晓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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