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些简练、明白而精准的裁判文字(12月15日立法网:周恺《法院判决为何不明确认定“通奸”的事实?——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四篇民事判决书》),让人几乎不敢相信它岀自于只有少数人通晓字墨的陕甘宁边区。
如将之作今昔对比,无论在写意逻辑上,还是达意文字上,都给人以"昔非今比"的感觉。
真希望正在一本正经地制作"花架子"文书的司法者们都用心读读这些平凡中透着奇效的判决文书,在相形见绌中觉醒,不要再误自又误人了!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四川泸州退休法官 葛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