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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人:美国之法条一箩筐 囚犯一大批

发布时间:2013-10-14 作者:


    美国比任何其它富裕国家的审判都要严厉。有230至240万美国人蹲监狱,大概每100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如果再算上被假释以及缓刑的人,美国在押的犯人可达英国的五倍多,德国的九倍多,日本的十二倍多。监狱通常都拥挤不堪。联邦监狱关押了比预设值多60%的犯人,各州的牢房也仅仅只松散那么一点点。



    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度都不会有这么多因犯下这样轻微的罪行而被重判乃至锁进牢房的案件。

    在德克萨斯州的Spring镇,三辆小卡车停在了乔治·诺里斯(George Norris)家门前,六个身穿防弹背心的警察从车上跳了下来。诺里斯打开前门,正想着这些人肯定来错地方了,却震惊地被推到墙边并被搜查是否身带武器。这些人把他绑在凳子上达四小时之久,并洗劫了他家。他们开抽屉、翻文件,把东西扔到地上,最终装走了37箱诺斯里的个人物品,他们拒绝告诉诺里斯他到底犯了什么罪。诺里斯后来回忆说:“我可以告诉你他们当时不是闹着玩儿的。”

    诺里斯(Norris)当时65岁,是兰花收藏者。他后来终于知道原来自己被怀疑走私兰花到美国,而这触犯了濒危物种国际贸易条例。这让他很吃惊。他确实进口过兰花并卖给其他兰花爱好者。他在拉丁美洲的供应商对文件的处理有时也确实太过草率,但在航运数目众多、外形相似的植物时,能保证实际过境的就是获批准的物种是很少有的情况。

    在诺里斯(Norris)遭遇突击搜查的五个月后,2004年3月,他被起诉并铐进了监狱,与一名杀人嫌疑犯和两名贩毒嫌疑犯共处一室。当他告诉其他人他被控诉的罪行时,“他们都觉得很好笑。”其中一个还问道:“你要那些东西干什么?像大麻一样抽吗”?

    检察官把诺里斯当成国际走私组织的头目,他对此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他的年利润从未超过20.000美元。检察官让他发消息给走私团伙的其他成员,以换得轻判,诺里斯不愿意这么做,并坚持说除了上述陈述他不清楚其它任何事。

    他辩称自己是清白的。但曾经有一个便衣联邦特工从他这儿订了一批兰花,其中有一些没有正确的文书,为此,他被认定犯了向政府官员说谎的罪行,惩罚是高达五年的牢狱生活。由于他曾与供应商联络过,他又被指犯了共谋罪,这同样可能带来另五年的徒刑。

    判决揭晓后,诺里斯极不情愿地将抗辩从无罪辩护转向了减少罪行,尽管他仍然说自己是清白的。他被判处了一年零五个月的徒刑。一段时间后,上诉得到回应时他被释放了,但之后又被投进了监狱。他的身体遭受了巨大的折磨:他原本患有帕金森症,在监狱的压力生活让病情更加恶化。因为带了一些处方安眠药,他被单独监禁了71天。监狱很拥挤,单独监禁时他的囚室都还有另两名犯人。

与铁链枷锁的悠悠恋情

    美国比任何其它富裕国家的审判都要严厉。有230至240万美国人蹲监狱,大概每100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如果再算上被假释以及缓刑的人,美国在押的犯人可达英国的五倍多,德国的九倍多,日本的十二倍多。监狱通常都拥挤不堪。联邦监狱关押了比预设值多60%的犯人,各州的牢房也仅仅只松散那么一点点。犯罪学家表示这个系统有三个缺陷。首先,关押了太多的犯人且时间过长,其次,抓了许多不该抓的人,另外,让人难以捉摸。许多法条尤其是联邦法条都过于模糊以至于人们难以辨别自己是否触犯了法律。

    1970年美国监狱在押犯人的比例低于1/400,与今天的1/100形成鲜明对比。自此,选民担心暴力犯罪现象会增多,于是要求加重量刑。政治家们顺应了民众的诉求。新法规让法官们在裁决时不必那么谨慎地考虑所有的犯罪事实。因为任何政治家都不希望自己被贴上姑息犯罪的标签,所以那些规定最低量刑标准的法律从未放松过。相反,还越来越严。

    一些罪犯确实罪有应得。卡耐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的阿尔弗烈德·布鲁斯坦(Alfred Blumstein)认为,把一个强奸惯犯抓到监狱,街道会变得更加安全。但这并不代表把一个轻微的毒贩抓起来也有这种效果,因为把他们抓起来还会有人去填上他们的位置继续作案。自1980年以来联邦监狱和各个州的监狱所关押的毒贩增加了13倍,其中不乏令人发指的恶棍,但也有很多不是。

    马塞诸塞州汉诺威镇的米歇尔·柯利特(Michelle Collette)售卖盐酸羟考酮和对乙酰氨基酚片剂(Percocet),一种处方止痛药。她说:“我之前只打算做一次买卖,但钱太好赚了,所以我想那就继续做吧,反正这又不是海洛因。”后来她就卖上瘾了。她和他男朋友过得不开心,她解释说,但她不打算和他分手,因为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像她一样没有父亲。她通过服药来麻木自己、试图忘记这种烦恼。没过多久,她每天要服20-30片。

    米歇尔·柯利特(Michelle Collette)和同是卖毒品的男友在警方的一次凌晨突袭搜查行动中被抓,警方在他们家发现了607片药以及901美元的现金。男友对控告做出了反抗但最终还是获刑15年。她恳请减刑,最终被判7年,不过只在狱中呆了六年。

    法官说:“我认为这不公平,我觉得这不是我们立法的宗旨,关押一个犯人年度花费高达5万美元。如果我有权利,我会让你们刑期不超过一年...然后送去接受相应的治疗。”但具有强制力的刑期法让他别无选择。

    马塞诸塞州是个自由、大度的地方,但这里制裁毒品的法律却一点也不慷慨。它视非法售卖像盐酸羟考酮和对乙酰氨基酚片剂(Percocet)一样由鸦衍生而来的止痛药如烈性毒品。持有微量(14-28克,或1盎司)的这些药品都会被判至少三年的刑期。达到200克的,判15年,比持械抢劫的最低量刑标准还高。而且总量的计算包含毒品及其它掺杂物质,所以,10克的鸦片制剂加上190克的面粉就会给你带来15年的牢狱生活。

    柯利特(Collette)在被投进监狱之前接受过戒毒治疗,现在她已经完全摆脱了毒品。但是进监狱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戴着手铐在医院生下了自己的孩子,但之后只让她跟自己的新生儿一起呆了两天。她在三月份被释放,在一家商店找了一份工作,现在她只希望她儿子能习惯她。

    来自压力集团“反对管制之家” (Families Against Mandatory Minimums)的巴巴拉·杜根(Barbara Dougan)抱怨道,严厉的刑罚让权利从法官手中转到了检察官手中,就连最轻微的贩毒者也足以被判处极重的刑罚。如果他们同意“再拖几个无辜的穷倒霉蛋下水”,法官就有可能以较小的毒品交易量来起诉他们,就像杜根(Dougan)说的一样。有人让他说服一个毒贩去卖和他一样多的毒品能致使那个人坐15年牢,而且最好是在学校附近卖,这样又能多加两年刑期。

    严厉的毒品法规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据另一压力集团美国疼痛基金会(American Pain Foundation)的调查,一半以上的美国癌症患者没有足够的止痛药。原因之一就是医生们害怕过量开药会导致他们以贩毒罪被起诉。2004年,止痛专家威廉·赫维茨(William Hurwitz)被判刑25年,因为他给一些患者开的处方止痛药后来被人拿到黑市上做买卖。弗吉尼亚医学委员会裁决他开药时是出于好意,但他仍受了近四年的牢狱生活。

    美国有一半的州都有关押惯犯的法律。有些州的法律只针对暴力犯罪事件,但还有一些甚至也针对轻微犯罪。在加利福尼亚的“三次出手马上出局”的法律制度下,有3700名既无暴力犯罪也没严重犯罪的人正在服无期徒刑。在阿拉巴马一个叫杰诺德·桑德斯(Jerald Sanders)的小偷因为试图偷一辆自行车而被判处无期徒刑。阿拉巴马的法官也是像其它32个州一样被选民选出来的。这让他们很在意公众的意见:他们中有些人在为竞选宣传时做出的就是持枪炫耀自己铁腕的形象。

眼看着头发变白生命逝去

    许多美国人以为白领罪犯能轻松地逃出法网,也有人不这么认为。当然这些白领可能很难被抓到而且经常能请到好律师。但联邦法官能因一个冒犯之举就控诉出多种罪行。例如,他能将白领在犯罪期间所发出的电子邮件单独起诉,列为网络诈骗,每个这样的罪行都能让被告人至少获刑20年。很快又会再加上几个20年。刑期长短部分取决于受扰规模的大小及受害人群的多少,所以如果你在一家大型知名贸易公司工作,要非常小心,因为你触犯了法律是会导致股票下跌之类的,后果不堪设想。

无休止的惩罚

    福罗里达州坦帕镇的一个辩护律师吉姆?费尔曼(Jim Felman)说美国正在执行“将以前仅针对杀人犯的入狱期限试着应用到第一次没有暴力犯罪的犯人上”。他的一个当事人,诈骗犯所罗门?维斯(Sholam Weiss),被判了845年的徒刑,“我努力把它减到了835年。”他叹道。他说,面对这样的刑罚,配合法院工作的激励措施,也就是对检察官说一些对他有益的情况非常有影响力。而这,他认为歪曲了正义的使命:寻求真理。

    无辜的被告人为了减少刑期可能会承认自己有罪。一名检察官能公开威胁一名中年男囚犯提供不利于自己上司的证据,否则他将在牢房里度过余生。《一天三宗罪:联邦政府如何攻击无辜的人》的作者,Harvey Silverglate抱怨这不公平。被告律师出钱让目击者证明他的代理人无罪会构成贿赂罪。而检察官却可以合法地提供更具价值的东西--自由--给目击者让他提供不同意见。这明显会导致不公平的定罪。

    一些没起草好的法律给不太谨慎的人设下了陷阱。2006年,威斯康辛州的一名公务员乔治亚·汤普逊(Georgia Thompson)因没有给予公众“无形的诚信服务”而获刑一年半,他的罪行是给最高出价人签了一个(旅行社)合同。阿德尔曼旅游公司(Adelman Travel)提供的价格和质量得分最高(在正式规模上)。所以汤普逊(Thompson)选择了它。可她忽视了一条规定,即她该为阿德尔曼公司(Adelman)在竞标时做的粗率展示而处罚这家公司。但就因为这样一个常识性做法,她在监狱里呆了四个月。(上诉法院释放了她)

    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宁?史格里亚(Antonin Scalia)恼火地说:“如果严格执行‘诚信条例’,似乎一个受薪雇员打电话请病假去看球赛都可以算违法。”最高法院最近裁决该法过于模糊不清,违反了宪法。但这并没有把这条法规完全废除,而是表明它应该只适用于存在贿赂或拿回扣的案子。对该法律的质疑是由安然能源公司(Enron)的前总裁杰夫?斯基林(Jeff Skilling)以及传媒大亨康拉德?布莱克(Conrad Black)提出来的,前者尽管打赢了官司但却没有获释,而后者可能会在本周被保释,等待上诉。

    联邦法律有4000多条,能给予刑事处罚的法规更是它的数倍。国会研究服务处(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的分析人士曾试图去计算法典上到底有多少条罪行,但后来他们不得不放弃这么做,数不尽。那些关于公司管理的法规经常是难以理解的,但触犯了任何一条都能送你进监狱。在许多刑事案件中,惯例法所要求的被告人应该有犯罪动机(如,他必须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现在所做的事是不正确的)的规定已经在逐步地弱化或移除。

    自由意志主义学者吉恩·希利(Gene Healy)写道:“立法创始人很清楚地表示法律制裁是最万不得已的手段,只针对于重大犯罪,所以普通百姓能知道自己是否触犯了法律。但在过去的40多年里,憎恨大公司的自由主义者和对犯罪持强硬态度的保守派联合起来邪恶地把刑事化作为第一道攻势,一种用来显示对一个月里的社会问题严惩不断的办法,却不管到底是公司谣言还是垃圾邮件。人们能因跨州运输水葫芦、卖假牙或滥用猫头鹰伍德西的形象而坐牢。”

    上诉法院的一名法官阿历克斯·柯津斯基(Alex Kozinski)说:“你(很可能)就是一名联邦罪犯。”他的一篇极具挑衅的论文就是用这句话作标题。对联邦官员撒谎是犯罪行为,别人把你对他说的谎言转述给联邦官员也同样算犯法。没能阻止你的员工去犯一些你从未听说过的罪行也是触犯法律。一个公司老板因为员工不小心弄破了一根石油管道使得石油泄露到河里而获刑半年。柯津斯基法官叹道:“他只是一个铁路建筑监工,不知道【洁净水法案】[Clean Water Act’s]又算不上什么过错。”

社会想报复

    这样的案件只占美国被判入狱案件中极小的一部分,但这些同样重要。当这么多人在严格意义上按照法律条文的角度来讲确实都算违法时,只有等检察官来裁决将谁将被起诉。毫无疑问,大部分检察官做选择时都很明智。但不受欢迎的团体却对此不能放心。例如,汤普逊(Thompson)先生就在一次竞选前被检举,那时有报道指控他在威斯康辛州贪污公款。一些像纽约州前州长艾略特·斯皮策(Eliot Spitzer)这样很不光彩的检察官就是通过抓捕选民不喜欢的人,如金融家,而走上政治生涯的。

    监狱有威慑力?当然有但没那么大。

    一些人辩称这个系统很有效: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犯罪率下降了,因为坏人不是已经被抓就是很害怕被抓。已经关到牢里的恶棍就不可能闯到你们家去。伯尼?麦道夫(Bernie Madoff)因设计庞氏骗局而被判刑150年,这应该能震慑那些想效仿的人。来自现行法规的拥护者罪犯公义法律基金(Criminal Justice Legal Foundation)的一名成员迈克尔·拉什福德(Michael Rushford)指出,犯罪率确实下降了,经济衰退的时候也还如此。他说,这是因为惯犯害怕会被严惩。一些调查也证实了他的说法;耶鲁法学院的约翰?多诺霍翻阅多年的历史数据后发现,大约入狱人数每增加10%犯罪率就会下降2%。

    也有人持不同看法。珀杜大学(Purdue University)的伯特·尤西姆(Bert Useem)和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的安妮?皮耶欧(Anne Piehl)根据更新的数据得出,入狱人数每增加10%犯罪率大约只下降了0.5%。他们认为,目前在一些在押犯最多的州,实际上抓的人越多犯罪率会越高。一些蹲过监狱的犯人会变得更有手段。而提高入狱率就意味着,平均来讲,就是抓一些跟已经在狱中的囚犯相比没那么危险的人。最近一项调查发现,在过去的13年里,福罗里达州新入狱罪犯的比例下降了28%,而那些出狱的人“再犯罪率”上升了189%。这些“再犯罪”既不是牵涉毒品的暴力犯罪也不是重大盗窃,而是像持过期驾照开车这般的违章行为。

现在用美元来算算账

    犯罪是年轻人的游戏。30岁以上的抢劫犯很少。出狱的人改过自新几年后通常都是这样过的:布鲁斯坦先生(Blumstein)通过调查88,000名罪犯后发现如果18岁的年轻人因为很严重的攻击行为被抓并只有等到22岁的时候才能被放出来,那他们再犯法的可能跟普通公民一样小。但是充斥在美国监狱里面的基本上都是上了岁数的人。大约有200,000人过了50岁,如果被释放,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对社会再构成什么威胁。而且呆在监狱里要比在外面老得快,需要大笔的医疗开支。游说集团人权监察站(Human Rights Watch)提及监狱时说它是“有刮刀刺网的私人疗养院”。

    监狱是很大的一笔开支。在每个囚犯身上的花费少至密西西比州每年的18,000美元,多达加利福尼亚州每年大约50,000美元,而每年对一个小学生的投入仅占这个数的1/7。皮尤研究中心(Pew Center)的一份报告指出:“我们远远超过了收益递减那个点。”例如,在华盛顿州,1980年的时候每投入一美元建新监狱就能避免造成多于九美元的损失(通过一个任意标度来给不被袭击的代价赋值)。到2001,由于将重点从暴力犯罪转移到贩毒和盗窃上,成本效益比率走向了之前的反面。每投入一美元只能避免造成37美分的损失。

    由于经济危机让财政预算陷入了混乱状态,许多州决定少抓些人进监狱,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节约经费。密西西比州已经把针对非暴力犯罪的刑期缩短了85%到25%。德克萨斯州更常使用非监禁刑。纽约废除了大部分针对毒贩的强制性最短服刑期。总之,2009年州监狱在押人数下降了0.3%,是自1972年以来的首次下降。但服刑总数仍然小幅上涨,因为联邦囚犯人数增加了3.4%。

    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的马克·克莱曼(Mark Kleiman)认为稍微不那么严厉的系统会更有效。反应迅速、法条清晰的刑罚比严厉的更有威慑力。花在监狱上的钱可以用在更有效的犯罪预防上,例如用来改善警力、戒毒治疗或缓刑。因处罚而给罪犯本人、他们的家人以及社区所带来的伤害也应该考虑在内。

    克莱曼(Kleiman)表示:“光靠把我们已经知道该如何去做的事有效率地利用,就能期待降低一半的犯罪率,十年后监狱在押人数也会下降一半,我们有千百种借口不去那么做,但其中没有一个是合理的。”



原文来源:经济学人

(立法网  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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