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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蚂蚁》连载

发布时间:2012-11-29 作者: admin

 

第二章
 

   

    这是一座看不见的城市,但具体又是存在的。可现在或者将来,我都不知道它在哪里,或者将在哪里。我根本不知道地球上有这样一座城市,但城市本身又的确是存在着的。这座城市一年四季都在大雾之中。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就像在牛奶的海洋里做潜泳,无论白天还是夜晚。许行像我一样,每天都在这城市里进进出出。唯一的不同是,我不认识许行,许行也不认识我。或者我们早就认识,只是后来又相互忘却了。我每天坐在阳台上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夕阳西下时,大雾弥漫的城市。城市在大雾中飘忽,仿佛一颗硕大的黑珍珠,在海水里游荡。在这座城市生存,唯一的好处是,能成为永久性的公民,只要你能在这座城市挺到十年以上。城市法中,有几条是专门针对居住十年以上的人。根据城市法,凡是在这座城市生存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个抽象的符号,或者是一串长短不等的数字。姓名在这里毫无意义。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体。再者,这座城市基本上都由秘密组成。秘密是城市存在的唯一基础。人,仅仅是秘密的元素。为此,在这座城市生存的任何人,既是存在的,又是不存在的。你的一切,都在电脑里。电脑才是这座城市的直接主宰,也是最高主宰。我们每审判一个案件,每处决一个法律当事人,每走一条道路,每颁布一条法律,都是通过电脑完成的。电脑已成为我们生命的主体,我们仅仅只是它们的附体或者载体。在这样一个时代,在这样一座城市,可想而知,每行动一步,你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如前所述,这是一座秘密的城市,但又没有任何秘密。在这座城市里生活的任何人,无论你想干什么或者不想干什么,都根本不可能保守秘密。当然,在这种状态下生存,不多不少充满了乐趣。比如我,现在就在这种乐趣当中。当然啦,我的最大乐趣还是接案、审案、判案。我既是大律师团的首席律师之一,还是大法官团的首席法官之一。我的最大长处就是审理各种各样棘手的案件。凡是经过我审理的,都几乎没有漏网的。不管是冤枉,还是不冤枉。由于城市法条例繁多,每个人的精力却又十分有限。分工协作就成为我们大法官团的基本工作方式。另一方面,作为大律师之一,我最感兴趣的,还是辩护工作,给市政府辩护,给法律当事人辩护。我觉得辩护最有意思。当你第一眼看到当事人,你就知道,这个人处于哪一种状态。你是决定帮一把,还是推一把。我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常常凭直觉,就能把事情做好,毫无错误,或者,几乎,没有错误。这是我的长处,这是我们的长处。根本就不用审来审去。那样太浪费时间,既费自己的,又费当事人的。在我们团队,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以高效率著称于世。效率是一切事物的基础,也是一切事物的根本。特别是在我们这样的城市。所以,不管做什么,一旦上路,要慢下来是不可能的。我已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五十五年,从来也没有看见过,谁上路之后,还能够慢下来的。把握节奏,只是我们休闲时的用语。我有时想,在这样的现实下,我们的生存究竟有什么意义?可无论我怎样思考,都找不到答案。从生活中找不到,从生存中也找不到,工作中更休想找到。只好不去找,就让生命主动或者被动,成为城市机器的一部分,该怎样运转就怎样运转,该怎样歇息就怎样歇息。直到不再醒来为止。也许,这是一相情愿的想法,实际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

    话虽如此,但整座城市却又没有专职的法官和律师。无论是大法官,还是大律师,都是兼职的。他们手里都有自己的工作。他们不是经纪人,就是公司老板,不是公司老板,就是企业主,农场主,或者其他什么主之类。在我们城市,没有专职的,但谁都又是专职的。城市中的每个人,甚至市长,都是专职的,又是兼职的。市长只是一种公众身份,他的职业实际上是一家大公司的经纪人。但由于市长是终生制的,经过大众选举,再呈报国家元首审批,然后就不再更改。因而,在这座城市,不用说,充满了特殊性。在这种特殊性之下,每个人的身份都变得更加特殊,更加模糊。比如我自己:大法官,大律师。它们既是我的职业,也是我的兼职。我的实际工作具体是什么,我到现在也没有真正搞清楚。在我们这座城市生活的人,常常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职业。你可以认为我是作家、诗人、教授、无赖、流浪汉、精神病患者等等。只要愿意,什么都可以。其实,我平常干得最多的,就是好好躺在床上。或者做木工。我喜欢木工,我认为木工制作是一种完美的艺术,需要很高的天赋。没有天赋的人,最好不要去碰这个。没有天赋的人可以去当局长市长省长部长或者其他什么长,最差劲的,比如酋长。甚至家长。天赋是我们城市的必须。没有天赋就无法在这座城市生存。

    如前所述,我的职业是躺在床上或者做木工。偶尔也写小说。写小说当然完全是个人消遣。我不否认,个人的消遣方式有无数种,写小说只是其中之一。写小说实际上是一种非常有趣的活动。小说让你充满想象,你如果对小说有兴趣,你就会明白这一点。在我写的小说中,写得最多的是死亡。因为死亡这个题材我太熟悉了。我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这并不是说我已经经历了它,实际上我只有一点间接的感性认识。我看到过死亡,看到过无数死亡。死亡真是一场伟大的盛宴。对死亡,我有一种几乎接近变态的偏爱。其实,死亡并不遥远,死亡就在我们身边。每时每刻,都有人注定要在这条路上,努力拥挤。在我的小说里,死亡是唯一可爱的主题,正在死亡的人,已经死亡的人,想象死亡的人,都并不悲观,而是恰恰相反。严格地说,我写的东西不是小说。我只是把现实中走向死亡的人加以集合。这些人从本质上说都有些不愿意看到死亡,他们走向死亡,都几乎是被迫主动的。小说的可观性也恰好在这里。什么事情只要被迫,就是一种有趣。我笔下那些走向死亡的人物,他们总想逃避死亡,可死亡就像发疯的鬣狗,咬住之后就不再松口。他们总是被这种疯狗精神感动,最后都以提前走向死亡为幸事。我这样说可能有些抽象,但我又只能这样说。小说本来就是抽象的东西。小说展示的,几乎都是不存在的,至少我小说中展示的东西是不存在的(或许有人说,小说应该是实现社会的产物,现实主义创作才是小说的出路。我不反对这种说法,但我对现实主义实在厌恶,没有理由的厌恶。真正的现实主义都是他妈一种无耻的谎言,在这样一种谎言中,实际上是可恶)。当然,如果换个角度,这种不存在也是抽象的具体,生活或者生命中,不仅仅只有具象才是存在的。比如小说人物,小说情节,小说心理,小说氛围,小说背景。甚至最基本的小说元素——细节。在我的小说中,我最注重的,就是细节。因为我们每天都在细节里相互折腾,不是这样的细节,就是那样的细节,总之是细节。这座城市,实际上就是小说的细节组合,我们都在细节当中。这也是我不得不喜欢这座城市的根本原因。因此,只要有时间,或者说只要有自己喜欢甚至希望的时间,我每天都写。我已经写了无数本小说了,虽然,到目前为止,我的小说一本也没有拿出去出版。
 

  
   

    我平常躺在床上,不是写小说,就是干其他的。我喜欢躺在床上。我觉得床就是我的生命之母。我每天总是早早地上床。有时干脆整天甚至几天都不下床。床是我的智慧之源。除了床之外,就是木工房。我有一座很大的房子。房子里堆满了各种木材。我挑选它们,抚摸它们,亲吻它们,肢解它们。最后把它们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这些原材料经过我的手之后,都变成了非常好看的,有宇宙价值的,有历史意义和将来意义的玩意儿。我每年的成就,就是市陈列馆里几个非常有意思的木工组件。它们既具象又抽象地站在那里。给有艺术细胞的人提供了无穷无尽的想象。这样,我的工作价值就充分体现出来了。市长每年给我颁奖时,都说我是一个好师傅。我也认为自己是个好师傅。因为我完全具备别人完全不具备的完美想象力。我把想象力运用到具体的实物上去,这样,我的抽象理念就变成了具象实体,反过来,我的具象实体在一定程度上又转化成更高一级的抽象理念,如此反复。这就是我的爱好,也是我的成功。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通过这个,我已经赚了不少钱。单就木工活这一项,市政府给我的金钱就让人吃惊,甚至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这不仅仅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而且已经远远超过了数字带来的想象快感。让你的灵魂在瞬间飞升九天。这就是金钱的力量。当然,金钱只是一种表象。主要是因为我的完美无瑕的想象力,想象力是金钱永远无法买到的。我们都知道,生活需要想象,生命更需要。我的这些作品总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迄今为止,这样的城市,这样的天才,只有我一个。市政府每年给我的授奖词都如此写道:授予我们城市绝无仅有的天才学者,把抽象和具象嫁接得完美无瑕的天才大师,把美感和想象引入我们生活和梦想的天才代表。我们为我们城市有这样的天才巨匠而倍感荣幸。除了这个,市政府和我们伟大的国家政府,还有更加过火的语言嘉奖,我就不好意思再说了。其实,我不仅仅只在这个方面具有天赋。其他方面更是无出其右。如前所述,我的兴趣除了做木工,还写小说,偶尔解解费尔马定理。当然,我最喜欢或者最恩爱的,还是我亲爱的官司事业。我永远都把打官司作为一种事业。自从走上这条善良的不归路。或者说,自从成为这座城市的杰出公民以来(我们城市每年都要奖励一大批杰出公民,前提是对城市建设有重大贡献者),我就对官司事业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激情。凡是经过我的手,把法律当事人送入死亡沼泽的,不可胜数;凡是经过我的手,把法律当事人从死亡道路上拽到这个可爱又可恶的现实中来的,也不可胜数。我最喜欢干的,常常是两极的事情。

    当然,随大流也是我的强项。在我们这里,无论是法官团,还是律师团,都不可能不随大流。在法官团,最忌讳的就是想象。但在律师团,最忌讳的就是没有想象。此二者,常常扭曲了许多人,又特别是像我这样,兼有多重身份的,具有多重想象力的天才大师。当我成为大律师,接手一件案子,我总要充分调动自己的想象力:把凡是能够想到的,都想到,把凡是不能够想到的,也想到。这样,运作起来,就能如鱼得水。但另一方面,当我成为大法官,我又坚决杜绝自己的想象力。想象力常常坏事。就这样,在需要想象力的时候,我总是尽力挖掘,在不需要想象力的时候,我又总是尽力杜绝。有时的情况是,在我不需要想象力的时候,想象力波涛汹涌;在我需要想象力的时候,想象力却成为无水之井。在此二者的冲突中,我常常找不准平衡点。人的矛盾性也就展示出来了。为了平衡这种矛盾,我不得不努力让自己堕落或者升华。这也是我能在这座城市生存五十五年而毫不被动摇的基本缘由。市政府为了鼓励我们,每年都给我们更多的物质奖励。城市法规定,城市公民的生存准则是优胜劣汰。凡是不适合在这座城市生存发展的公民,市政府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处理掉。这些需要被处理掉的,往往送往很远的地方,具体远到什么地方,就只能成为秘密了。像我这样身份的人,是不屑去打听的。不过,据某些特殊人士透露,所谓远方实际上就是就地处理。只让他们的灵魂走向远方。我不知道这事的真假。没有亲见。再者,作为城市的特殊公民,是不应该说城市坏话的。我只是在心里相信上述说法。因为我们的城市没有拘留所,没有看守所,没有监狱。虽然警察局、检察院、法院无处在。法官,律师,陪审团,也无处不在。

    话虽如此,我们对待法律当事人,还是相当宽容的。在犯罪事实没有确证以前,犯罪嫌疑人有相当的自由。在犯罪事实确证以后,法律当事人也有一定的自由。只在我们经过审判之后,才让犯罪嫌疑人心甘情愿走上不归路。为此,每次国家元首来视察我们城市,总是高度评价我们城市的各种伟大建设,特别是法律建设。国家元首说,这才是我的伟大的城市,这才是我的伟大的人民。我代表国家最高政府,向你们表示最亲切最衷心最诚挚的慰问!元首说,不仅如此,还有伟大的犯罪。这一句当然不是字面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在这座城市,即使想犯罪也是伟大的。国家元首视察结束之后,我们的城市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最直接的标志是城市的摩天大楼又多了起来,市陪审团的人员也增加了。以前是三百名,现在到八百。陪审团成员的身份也更加多样化,牵涉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归纳起来就是:精英阶层,包括各行各业的精英;政权阶层,包括各行各业的执政者;闲杂阶层,包括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闲杂人员;流浪阶层,包括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流浪人群,这些流浪人群推选固定代表;黑社会阶层,包括社会上大大小小的黑社会组织。实际上,在我们城市,黑社会是不存在的,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也是不存在的。这些成员们集中到一起,共同讨论,对犯罪嫌疑人举证或作证,然后开心非常地进行举手表决。为此,作为全市最伟大的节日——审判节,就从每个周末开始。这个时候,整个城市是最热闹的。大大小小,长长短短,高高低低,胖胖瘦瘦的城市居民,就像示威游行一样,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大呼小叫,整个城市,都充满了动态的荒诞之美。

    按照城市法程序,审判一般情况下分为两种:公开审判和秘密审判。公开审判,陪审团成员必须全部到场,地点在市政大厅,那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又叫审判大厅——是专为审判修建的。除了审判广场以外,还有节日广场,联欢广场,购物广场,施政演说广场,运动表演广场,艺术展示广场,歌舞戏剧专演广场。这些广场都以市政厅为圆心,以市政府办公大楼为半径。你如果到这座城市来,哪里都可以不去,比如海滨大道,方丈度假村,仙山观日出。但你必须要到这个巨大的广场走走。这个广场几乎是我们城市的基本象征。根据城市出入法,你如果进入这座城市,却不到这些地方瞻仰朝拜,肯定是有罪的,等到下一步,就是一张传票。到这时,你再来解释,已经没有可能,你的法律当事人身份已经牢固地确立。秘密审判只有大法官大律师参加。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三级大法官;一级大律师,二级大律师,三级大律师。他们组成一个审判团。陪审团就免了。大法官与大律师在秘密审判中,意见都达到了高度一致。无论是原告律师还是被告律师,双方都达成了谅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嫌疑人,无论有罪还是无罪,都及时处理了事。一般情况下,这种审判,都带有私人性质。因为在这座城市,真正的原告是不存在的。永远只有被告。即使有原告,也是市政府指定的。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是市政府的。即使是两个人之间很小的矛盾纠纷,矛盾双方也根本不存在谁是原告。——都是被告。基于这个出发点,我们在处理个人案件时,根本就不看原告,也不管原告是谁。在我们这里,永远只有被告。被告才是这座城市法律的根本载体。

    为此,当我们把被告纳入司法审理程序时,我们都很悠闲,根本用不着去找什么证据,也根本没有必要去找什么证据。证据对被告而言,根本不重要,甚至不需要,任何时候都没有意义。在这座城市,无论精英,还是平民,你只要熟悉城市法律,就根本没有必要去做其他什么了。吃法律就可以。当然,这主要是针对大法官大律师而言。如果你是被告,再熟悉法律也没有用,因为法律不是为被告准备的。你一旦成为被告,就不在城市法的保护范围之内。你唯一的权利,就是享受被审判的权力。所以,在我们城市,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无论做什么,千万别惹城市法。一旦城市法找上你,就基本上宣布了对你的审判,无论有理还是无理。这就是城市法的妙处,也是城市法的好处。为此,你要生活得幸福,就必须成为这座城市的上等公民。只有上等公民才享有基本的豁免权。要成为上等公民,首先要对城市有巨大甚至非常突出的贡献。市政府特地组织了几个调查团,专门针对这类人进行详细调查。调查结果符合市政府颁发的基本标准,你就有幸成为上等公民,只有成为上等公民,法律才会真正保护你。你如果还没有,那么法律的每一条每一款都有可能针对你。此点,证明了一条真理:生物世界实际上是一个竞争的世界,天底下没有任何免费的大餐,更没有任何侥幸的好运。为此,市政府为了方便城市管理,每年都要在全市举行荣誉公民评选。凡是获得荣誉公民的市民,或者连续三次获得荣誉公民的市民,就享有终身的法律豁免权。只有到这个时候,你才能真正体会到城市法的绝对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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