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主体是选民,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确认选民资格的重要条件。而在选民登记时,年满18周岁是以当地选举人大代表的选举日作为计算依据的,即到选举日那一天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可以登记为选民。
选举实践中,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代表时,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或者选举委员会不将全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而是预留几个名额以备急需。有人认为,这一做法有届中选举实践之必要;也有人认为,这一做法有悖选举法的规定精神。
根据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应严格把握好以下法定人数。
又到五年一度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年,3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新一轮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工作已经正式...
又到五年一度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年,3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新一轮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工作已经正式...
又到五年一度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年,3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新一轮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两级人大换届由选民同步直接选举代表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3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在京召开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从去年12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其作为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再到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密集出台多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国家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
法律施行日期是法律开始生效的标志。我国目前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都单独写一条,置于附则里最后一条;没有附则的法律,置于法律的最后一条。所以立法法第五十七条要求“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
目前,在一些地方,对村委会的换届选举采取由户代表推选的办法间接选举产生。有的甚或采取先推选村委会成员,再从中推举主任、副主任。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违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应依法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