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指涉犯罪意图之“故”的含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磊认为,只有两种:“知而犯之”谓之“故”,“有意欲杀”曰“故杀”……
在中国,在不少人的眼中,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分工合作重于分权制衡。因此,对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所导致的间接授权立法问题没有足够的警惕。“立法腐败”中的个别官员就是利用这一盛行的错误观念在立法中隐蔽地植入其个人利益,宛如在别人的电脑中植...
目前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人格权范围的规定不甚一致。到底是立法的不足还是司法实践突破了立法呢?人格权的范围应当如何界定呢?
2009年,贵州省习水县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嫖宿幼女,在全国引起了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之争。
规范性文件多如牛毛、林林总总,其中不少规范性文件从形式、权限到程序,仍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比如,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之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大量规范性文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巨大的实际的影响,但往往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
宪法学家郭道晖先生在《中国当代立法制度—成就、局限和未来改革方向》一文中说,司法权以其“特殊性”对立法权的“普遍性”进行的侵犯,主要是借司法解释作出立法解释……
如果司法制度得不到有效的改革,至少可以说河南的那个地区,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出不了贾庭洞那样的法官了……
郭道晖先生在《中国当代立法制度—成就、局限和未来改革方向》一文中说,“脱缰”的授权立法,相当于给予国务院一张“空白委托”。这种总括性的委托立法,虽然对缓解经济立法滞后现象起了积极作用,却实际上造成了立法机关的重要立法权被割让、流失,行政机关倒成了重要...
职业打假人的兴起,源于立法;近年职业打假人的湮灭,也源于立法。似乎又应了那句古话,“成也萧何 败也何”,但毕竟此“何”非彼“何”!……
国家立法意在“打假”,“屁股”指挥了“脑袋”。地方立法限制“打假”,“屁股”却不能指挥“脑袋”,何也?……
在制假售假者面前,消费者是弱者。消费者弱在哪里:一是有假不识,眼力弱一点;二是打假无力,能力弱一点。何以补救?当国家提供打假的法律依据时,“职业打假”即应运而生了……
地方立法限制职业打假错在哪里?首先,它错在违反了公序良俗。“路见不平”,岂能不许“拔刀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