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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来一丝不挂 何来着装不当”:悉尼的“天体海滩”是怎样彰显“法无明文不为罪”的

发布时间:2019-11-01 作者:


    今日澳洲,已逐步地肃清了昔日的罪犯文化,发展为一个繁荣富裕、安定悠闲、世外桃源似的天堂国家。这个天堂国家里的人民,不论男女老少,一生中都有近1/3的时光是在海滩上度过的。




    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便再也不肯成为英国持续了100多年的罪犯收容地


 



 

    于是,英国监狱里大量人满为患的罪犯别无出路,便被迫流入了澳洲这片刚刚被发现的,离欧洲更遥远、比美洲更荒蛮的黄金海岸


    这样,今日的澳洲人便被留下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比美国人更甚的罪犯祖先的烙印。


    余定宇先生说,平心而论,第一个踏上美洲大陆的英国人只是一批寻宝者,而第一个踏上澳洲大陆的英国人却真的是一个海盗


    威廉・丹皮尔这名作恶多端的英国海盗,却有幸成为世界上首个真正发现澳洲的人。


    当年,他在菲律宾抢劫了一条商船,然后,他向南方的海洋拼命逃窜。1688年1月4日,他无意中入了这个梦幻般的袋鼠国度。返回英国后,他逢人便胡吹一通,而伟大的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则根据他的信口开河,写成了一部脍炙人口的《格烈佛游记》——大人国,小人国……


    1769年,英国著名的库克船长驾船在南太平洋飘荡,他在新西兰绕了一圈,判定它是一个新发现的大海岛New Sealand之后,便掉头向西航行准备回家,然后,才一头撞上了澳大利亚。


    库克船长在今天悉尼附近的植物湾登陆,并插上了一面英国国旗。18年后,即1788年,美国革命胜利的5年后,菲利普船长澳洲的第一任总督率领满载英国罪犯的第一舰队也在植物湾再次登陆。


    由第一舰队送来的736名小偷妓女、扒手骗子,便自然而然地成了澳洲白人的祖父祖母。


    不过,今日澳洲,已逐步地肃清了昔日的罪犯文化,发展为一个繁荣富裕、安定悠闲、世外桃源似的天堂国家。这个天堂国家里的人民,不论男女老少,一生中都有近1/3的时光是在海滩上度过的。


 



 

 

    在悉尼北郊著名的曼利海滩上,几乎所有的美女都赤裸着上身,仅穿一条小小的三角裤衩,在蓝天白云、碧海黄沙的拥抱下,毫无顾忌地在游泳、嬉戏和悠闲自得地晒太阳。


    在这个著名的天体海滩上,还散落着许许多多一丝不挂的男男女女。他们不仅以天体进行日光浴,以天体出没于碧波白浪中,还时时带着几分微笑和自豪以天体在沙滩上闲庭信步,情侣拖手。在他们眼中看来,旁人反应无关紧要,因为,这叫作美的展示回归自然


    不过,在曼利镇政府官员眼中,这却是极其恶劣的伤风败俗、有碍观瞻”的事情。他们并不想自己的子民们回到伊甸园的时代。


    因此,几年前,镇政府的官员终于忍无可忍,出动大批警员拘捕了数十名裸泳者,并以违反法令、诱发犯罪行为为由,向悉尼市法院进行了起诉。


    据说,当年镇政府官员手上的宝,是经千辛万苦、翻箱倒箧地找出来的一部颁布于1919年的《澳大利亚地方政府法案》


    法案中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各级政府可以用游泳者着装不当衣料透明的罪名,禁止他们进入公众场所,并依法拘捕和起诉他们。


    好不容易找到了这把尚方宝剑,曼利镇政府以为这场官司已经稳操胜券,便兴致勃勃地准备大开杀戒。


    在悉尼法庭上,政府律师慷慨陈词,要求法庭依法从重从快严惩这些不良分子。而辩方律师的答辩却出乎意料


    我们都是赤条条,根本无着装,何来着装不当”?


    我们本来就无衣料、一丝不挂,这又如何扯得上是衣料透明”?


    一句话,镇政府用来检控裸泳者的两条法令完全不适用


    查遍澳洲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裸泳违法的条文,而法无明文,则任何机构都不能对公民随意定罪


    一席滔滔雄辩,愣得镇政府官员目瞪口呆


    据说当年,在整个诉讼期间,个澳洲社会都卷入了这一场道德与法法与自由的大论战。


    赞成者说裸泳完全是澳洲人民的一种权利和自由。正如人们有权把一部漂亮轿车驶入公共停车场。如果引来偷窃者的邪念,干出各种犯罪行为如偷车、毁车等罪案,则应追究犯罪者的责任而不应责罚车主。


    反对者则说诱惑是犯罪的根源。裸泳者的答辩是纯属狡辩。他们这种明目张胆挑战法律、挑战社会公德的行为,更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社会的舆论,后来却渐渐地趋向于一种共识,那就是——权利至上,自由至上


    据说当时,有一位女郎在接受悉尼电视台的采访时说我不赞成裸泳者的行为。但在不违法、不妨碍他人自由的情况下,我认为,他们应该有选择自己行为的权利和自由。


    众说纷纭,而法院的判决却早已成竹在胸。


    “法无明文不为罪”!


    这是西方司法传统里一条从古到今坚定不移的司法原则。


    既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裸泳的罪名罪责,那么,无论镇政府的拘捕行动是出于一种多么高尚的动机,都只能驳回镇政府的起诉,将裸泳者无罪释放。


    一如既往,法官在结案陈词中,又照例语重心长地对政府官员和市民们作了一番普法教育,他说


    一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澳洲这个国家一贯最珍视的财富。法院凡涉及要对一个公民行为的权利自由问题进行处罚的时候,其一贯的立场便是依法办事慎之又慎。而谨慎遵从这两点原则的结果,就必然是法无明文不处罚否则,人们的行为对错就没有了一个标准,人民对自己的荣辱命运就没有了一个合理的预期。


    在一个是非混淆、标准模糊不定、一切以政府官员的是非为是非的社会环境里,人们若动辄得咎,无罪也受罚,就会人人自危,扼杀了自由和活力。长此下去,这个国家和民族还会有什么前途


    澳洲法官以一个坚定的疑问句结束了他的陈词。但法庭内外,却是一片欢呼。裸泳者全部被无罪释放,而曼利海滩,则至今仍是这些亚当夏娃们自由自在的天堂。


    余定宇先生说,在离开曼利海滩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4000年前中国的大禹治水


    大禹当年治洪水时,我推测他与黄河之间,也可能有过这样一场类似的对话黄河,我虽不赞成你的泛滥,但我却尊重你有择地而流的自由。


 



 

    所以,他只是去疏导它,帮助它打通出路,而不是凭自己的喜好去堵截它,规范它,所以他成功了。后来的人,却硬是要将自己单方面的意志强加给黄河,硬是要高筑堤坝,去严堵那条天性就爱自由流淌的黄河,结果治乱相循,搞到危机四伏,而又积重难返。


    那些后来的治河者,真的是一群东西。




原文标题我们本来一丝不挂 何来着装不当”:悉尼的天体海滩是怎样彰显法无明文不为罪


原文来源:立法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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