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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2020-09-27 作者:


    9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立法的手段对疫情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固化。
 


    9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立法的手段对疫情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固化。

    根据《条例》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条例》中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区人民政府依据相关程序并按照应急预案明确响应级别,依法采取措施。可调集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队伍,临时征用宾馆、学校、展览馆、体育场馆、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可采取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可实施社区封闭和居民出入管理等。

    《条例》强化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设完善位于长途客车站、学校、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物流仓储中心、零售药店、医疗和生活污水处理场站等场所的监测哨点;对新建、改扩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预留应急设施、设备转换接口。

    此外,根据这次疫情出现的情况,私营小诊所是新发地疫情防控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对此《条例》也作了相应规定。
 


原文标题:《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表决通过
 
原文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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