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印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制度层面对党员干部的监管行为划出明确禁区,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作风建设制度笼子,以扎实的监管工作作风确保银行保险业有效监管,提升监管权威。
《办法》全文共38条,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严肃监管纪律、加强督促检查”等8方面内容。
《办法》直面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问题突出且长期未得到解决的事项提出较为明确的要求,并对实践中普遍反映的难点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办法》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参加授课、课题研究、论文评审、答辩评审、合作出书等活动,并明确经批准到被监管机构授课一律不得取酬。
《办法》中“严禁”的表述就有50多条。《办法》规定,银保监会党员干部必须与被监管对象保持“零物质往来”,包括严禁收受被监管机构及其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办法》还要求,即使是和被监管对象的社交活动等“非公务交往”,也要按规定报告。
与此同时,为了持续强化高压态势,《办法》还建立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既向系统内通报又向有拉拢腐蚀行为的被监管机构的相应纪检监察组织通报的“双通报”制度,形成监督合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原文标题:银保监会:党员干部必须与被监管对象保持“零物质往来”
原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