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攀枝花市 自贡市 绵阳市 南充市 达州市 遂宁市 广安市 巴中市 泸州市 宜宾市 内江市 资阳市 乐山市 眉山市 广元市 雅安市 德阳市 凉山州 甘孜州 阿坝州

薛田:“师生恋”与“性骚扰”界限模糊的台湾高校

发布时间:2014-11-05 作者:


    当时的校园氛围和现在不一样,师生之间的关系很淳朴,不像现在,是权力的支配与被支配。”此外,那个时代的老师,特别是大学老师,“权威和尊严,是在骨子里的”。“所谓师道尊严,老师的一颦一笑很容易影响到学生”,因而,尽管“师生恋”修成正果者有之……



    作者  薛田 王潇潇 李桐

    “康南叹了口气,把江雁容拉到自己的胸前,他揽住她,让她小小的,黑发的头靠在他的胸口。他不再费力和自己挣扎,他低声说:‘从没有一个时候,我这么渴望自己年轻些!’江雁容紧紧的靠着他,眼睛里有着对幸福的憧憬和渴求。”即使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依旧有人清晰记得小说《窗外》中的情节——学生江雁容和她的国文老师康南定情的这一刻。

    那是1962年,描写师生恋情的小说《窗外》在台湾甫一面世,即成为少女们的“恋爱圣经”。作者琼瑶把一个平凡的“师生恋”故事写得细腻动人,用台湾作家李敖的话说,将女学生的心理和生活“写得成功透彻,简直写成了一面镜子”,“女孩子都喜欢照镜子,所以她们都喜欢这部小说;又因为女孩子的妈妈们也都喜欢照镜子,并且会向女儿夸耀‘别以为我没有经过十九岁’,所以妈妈们也都喜欢这部小说。”

    或许是被小说中刻骨铭心的爱情感动,即使小说的结局是这对师生无法相守,很多大学生仍然纷纷代入,像“江雁容”一样主动追求起自己的“真爱”。男未婚、女未嫁,那个年代的“师生恋”不失为一段佳话。

    这些身体力行者也许想不到,在50多年后,台湾各所大学里,师生之间的两性关系却开始为师德准则不容。随着越来越多的“师生恋”与“性骚扰”纠缠在一起,那些原本纯真的爱情逐渐为“桃色”侵染,沦为市井绯闻谈资,牢牢占据着台湾社会类新闻的一个角落。而伴随着女性团体和政客的推波助澜,一系列法律和政策的颁布和实施,终清洗掉人们对江雁容和康南当年“纯真爱情”残存的一丝期许。

    教师的“权威和尊严,是在骨子里的”

    “那个时候,我们觉得(师生恋)是浪漫的(事)。”徐小明回忆起自己的求学生涯说,他是台湾电影《不能说的夏天》的监制,而这部电影,恰是以“师生恋”和“性骚扰”为故事背景展开。

    徐小明的大学生涯是在1970年代度过的。在那个年代,常常被拿出来说道的,是鲁迅与许广平、沈从文与张兆和的故事。“‘师生恋’我不认为是绝对的错,因为问题并不在‘师生恋’这个点上,而是在做错的事情上。”《不能说的夏天》导演王维明在一旁补充道,“其实也有修成正果的,比如我的同学,和老师结了婚,现在很幸福。”

    彼时,根据琼瑶小说《窗外》改编的同名电影拍摄完成,但因版权问题并未在台湾公映。东南亚公映后,这部电影一炮而红,很多台湾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台湾影评人、金马奖评委梁良在接受采访时回忆道,当时,因为没有网络下载,盗版工业也不如现在发达,于是,很多原著粉丝为了看这部电影,想了不少办法。“要不就是趁旅游的时候去海外看,要不就是趁电影资料馆做少有的几场非正式放映时去看,还有人去海外买录像带回来约一堆朋友到家里看的。”梁良记得,当年能看到电影《窗外》,是一件十分时髦的事情。

    电影画面里,初出茅庐的林青霞顶着她彼时略显婴儿肥的脸庞,演活了那个相信爱情美好的江雁容,让台湾民众对“师生恋成就佳话”的信仰又延续了一个10年。

    台湾教师、作家施寄青就曾在专栏中写道,自己的一位女同事在上大学时迷恋上了一位男老师。这位男老师也教过施寄青,他“系名师,讲课生动,在许多学校兼课,座无虚席”,女同事为了追求他,常常跟着他从一个教室跑到另一个教室。然而,当女同事向其表白后,他以“有家室”为由婉拒了女同事。女同事知晓此事后,黯然停止了追求行动。而这位男老师为避嫌而远赴异国教书。

    “当时的校园氛围和现在不一样,师生之间的关系很淳朴,不像现在,是权力的支配与被支配。”此外,那个时代的老师,特别是大学老师,“权威和尊严,是在骨子里的”。“所谓师道尊严,老师的一颦一笑很容易影响到学生”,因而,尽管“师生恋”修成正果者有之,但“还是少数”。

    “在传统的价值体系里,老师是作为一个(自律)典范存在的。而现在,大多数人只是精打细算地扮演老师这个角色而已。”徐小明解释道,当时很大一部分人认为师生恋“美好”,也是因为师生双方都自觉遵从社会道德的约束和管辖。

“师生恋”“金钱交易”“强暴”

    写在琼瑶《窗外》中的或许是动人的故事,但当时间迈入1990年代,“师生恋”却频频和“性骚扰”牵连起来,它们之间的一线之隔成为民众和媒体热议的核心。学校、教师、学生深陷舆论场——校方的息事宁人,男教师几乎“毫发无损”,女学生遭受二次伤害……根据时任民进党“立委”叶菊兰办公室的一份调查报告,自1987年到1994年,台湾各所大学发生了17起性骚扰事件。而这,仅仅是当事者女学生愿意站出来指证的。

   原本纯真美好的爱情,就这样沦为“难以承受的丑闻”。1994年,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东吴大学相继曝出男教师强暴女学生事件,其中,不乏以“恋爱”和“两厢情愿”为由,称自己是无辜者的男教师。

    至此,“师生恋”和“性骚扰”的话题被推向舆论高峰。

    1994年3月16日晚上,一个穿着黄色雨衣的女生在学校围墙上,以喷漆的方式,控诉该系黎姓教授强暴自己的行为。被发现后,学校立即派人前往处理。3天后,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此事,引发台湾社会关注。

    而在台湾师大校方尚未作出反应时,一份“国文系七匹狼”名单就在学生之间流传,依侵犯学生的情节轻重排序,黎姓教授位列第二。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黎姓教授在接受校方质询时,称自己与该学生“发生了七八次性关系之多”,“其中几次,对方还收了钱”。因而这段关系,不过是老师和学生“两厢情愿的‘师生恋’罢了”。之后,在未受任何制裁的情况下,黎姓教授在校方授意下,主动辞职。而事件另一核心人员——这名被校方公布了姓氏、年龄和年级的吴姓女生,则被劝退。

    这样的处理结果受到该校学生的质疑,国文系女生更是对“师生恋”一说强烈谴责。他们在校园言论广场纷纷组织签名会和声讨会,并张贴海报要求将黎姓教授“法办”。

    眼看事情已无压下去的可能,台湾师大只得“一反过去保守形象”,主动召开全校说明会。说明会由时任校长吕溪木主持,向全校师生说明事件发生及处理经过。

    3月25日,将近400名校内外师生挤满了大礼堂。当人事室主任张秉良解释称,解聘需要经过调查及教师评审会决议,报“教育部”核准才能实施,而辞职只需要校长同意即可,礼堂中的全体学生以“嘘”声表达了抗议。

    台湾大学外文系教授张小虹当时在场,也“嘘”了张秉良。她同时是“台湾女性学学会”的理事长,一年前,她联合台湾各所高校女教师共同创立了该学会。

    张小虹并不否认学校开说明会的诚意,却认为台湾师大如此解决问题只是“为了面子及校誉”。“学校可以先命涉嫌老师暂时不上课,再调查事件经过,解聘老师;现在以辞职收场,只是学校想赶快丢掉烫手山芋。”

    她一语点破学生的弱势地位:“学校有那么多申诉管道,为什么受害学生还以喷漆方式控诉?是因为老师掌握分数,在这样的情形下,就算有一百条申诉专线也没用。”在张小虹看来,这也是“男权社会,由男性教师处理性骚扰案件时的敷衍态度”引起的。

    《联合报》则在社论中指出,过去关于此类事件的处理方式,多半是由学校和教育行政当局出面疏通,事态不致吃上官司的,顶多是让老师减少授课、调行政职,鲜少有叫人走路的;如果事涉犯法,例如强暴,也必须由学生在起诉期间主动提出。

    简而言之,当时学校能为学生“出头”的时候不多。

“请学生不要单独到教授研究室”
  
    台湾师大的这场说明会在坚持了一个小时后匆匆结束,而结果是,学生们的愤怒愈发强烈起来。

    几天后,一份“台湾师大国文系全体女生”的陈情书被投递给“立法院”,交到了女“立委”叶菊兰的手中。陈情书上,不乏台湾大学、东吴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高校女学生的签名。

    叶菊兰在担任“立委”期间,以促进法律条文修改,提高妇女地位和权益,实现两性平等而闻名“立法院”。她随即与“女性学学会”取得联系。一番运作后,4月,一场持续了一个月,事后被台湾媒体评价为“女性意识的崛起和反抗”,甚至一定程度上促进《教师法》修订的公开听证会在“立法院”举行。

    台湾《联合报》报道称,首先“开炮”的是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系副教授林芳玫。当时,台湾师大国文系主任赖明德作报告,指出学校的应变措施包括“请学生不要单独到教授研究室,安排女教师担任导师”。话音未落,就引起与会女学生及教授的挞伐。“这是把责任推到女学生身上。”林芳玫说。“难道(女生)穿得少就活该被强奸?”不少人低声嘀咕。

    公听会主持人叶菊兰则扬着手中“台湾师大七匹狼”的名单,高声指责“学生分数操之于老师,校方不能妥善保护受害人的情形下,当然没有女学生敢出面作证指认”。而听众席上的女学生们,则一次次高喊“公布名单”。最终,这份名单只是提交给相关教育部门行政长官,没有公开。

    台湾师大校方此次处理性骚扰事件的方式,也为人诟病,被称“错误示范”。“既未替女学生保密,公布她的姓氏、年龄、年级,组成的调查成员又缺乏对两性议题的敏感度,使调查过程变成对女学生的二度伤害。”林芳玫接受采访时表示。

    4月15日,第一次公听会结束两个星期后,叶菊兰拿着这名吴姓女学生的书面声明再度召开公听会。

    吴姓女学生在声明中否认了“师生恋”和外界“金钱交易”的传言,称自己多次被黎姓教授拉到研究室强暴,即使有反抗,也很难摆脱其纠缠,“他有让我挂掉一门课的权力”。事发后,在与学校的接触中,“校长吕溪木不仅对我多次侮辱,还以十分粗鲁无礼的态度强制我离校。……陆姓护理老师作为我的咨询教师,在我离校后,多次在护理课上就我的隐私部分进行恶意讨论……”

    在这份长达三千余字的声明中,女学生强调:“学校从头到尾都要我相信他们,可是问题是,学校从头到尾都不相信我,他们甚至阻止我跟任何媒体接触。”

    至此,在女性团体的推动下,以台湾师大事件为契机的两性平权运动,开始走向高潮。之后,中正大学随即被曝出校园“性骚扰”案件,还直接引发了1994年5月22日众多妇女与社运团体的反性骚扰游行示威。

只要造成女学生不舒服,就已经构成性骚扰

    “师生恋”的美好就这样被打碎,一时间,大学女生们人人自危,以至于有男性教师对媒体诉苦,称自己都不敢面对女学生,以防被认作是“色狼”。

    台湾世新传播学院社会心理系主任罗灿瑛在一次讲座中曾表示,按照自己对校园性骚扰的调查经验来看,“师生恋”和“性骚扰”的界限非常模糊。事实上,很多“约会强暴”、“熟人性骚扰”的女性也对被性骚扰的尺度并不清楚。

    曾有女大学生给她写信,询问判断尺度的标准,而罗灿煐的建议则是主要取决于被行为人的主观感受,但这些主观感受必须是正常且合理。

    她举例称,一位女研究生曾随老师出国开学术会议,结果老师在深夜打电话给女学生表示自己的计算机有问题,需要女学生帮忙维修;当女学生到了老师的房间修计算机时,这位老师以“纾压”为理由,帮女学生按摩。事后这位女学生以遭受性骚扰控告这位老师。

    这位老师在接受调查时表示,自己的计算机经常坏掉,也常找学生来修,每次有学生帮忙修计算机时,都会帮学生按摩纾压,也从不见其他学生觉得被骚扰,因此那位女学生的性骚扰控诉并不成立。

    但这个案例在罗灿煐看来,当性骚扰涉及权力的时候,居下位者很难对居上位者说“NO”。这位老师的行为,只要造成女学生不舒服,其实就已经构成性骚扰。

    另外,某些师生间的性骚扰,往往被当成“师生恋”处理。但罗灿煐强调,即使两人都已经成年,师生恋还是违反专业伦理。因为老师对学生有指导、训练、评鉴的角色,权力明显大过学生,在师生关系中,学生很难拒绝老师。以重视专业伦理的美国为例,心理咨询师数年内不能跟病人有性关系,有些州甚至规定终身不得与曾经治疗过的病人发生性关系。罗灿煐表示,如果师生两人真的想在一起,老师就不能对那位学生进行指导与评鉴,才符合专业伦理的规范。

    不过,接下来的“两性平权运动”战果丰硕,将别样的声音压过。

    社会压力之下,台湾师大事件发生的第四年,1997年,“立法院”迅速通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教育部”则在同年成立“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规定各级学校必须开设两性平权教育的课程。

    而在女性学学会和叶菊兰的推动下,1995年出台的《教师法》在2003年得到修订,其中增加了“确认性侵害并被判刑者”、“经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侵害行为属实者”、“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且情节重大者”、“知悉服务学校发生疑似校园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通报,致再度发生校园性侵害事件;或伪造、变造、湮灭或隐匿他人所犯校园性侵害事件之证据,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者”,各个学校有权力不聘用。

“师生恋”这个名词,基本上“不可能存在”

    “即使法律有所修订,在有性侵和性骚扰不法行为的老师中,还是有近一半人没有受到校方的实时解聘,而要到事态不可收拾之后才被解雇,然后,到一个陌生地方继续担任教职。“这又倒退回了1994年。”台湾《联合报》如是评论道。

    曾有一位女学生遭男老师强奸的事件,涉案男老师在接受调查时,只是称自己与被害人是师生恋,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并出示女学生传给他“我好爱你”、“我好想你”的内容暧昧短信为证。

    中兴大学一名老师透露,许多“师生恋”刚发生时也许很美好,但当学生想要分手或交往不顺利时,这段感情就会因权力的不对等而变质。

    于是,在女性学学会和叶菊兰的推动下,2004年,“教育部”性别平等委员会拟定《校园性侵害与骚扰防制准则》草案,条文中并明文建议校园师生情爱行为“应避免”,如果无法避免,身为老师者,就应主动“利害回避”,避免相恋学生的评分或评鉴工作,以免引发教学不公争议。

    这是校园“师生恋”首次在教育法令中被正式提及并建议防止,但由于涉及教师、学生恋爱自由的个人基本权利,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其中不乏“‘师生恋’和师生间‘性骚扰’并不是同一回事,何者适宜公权力的手伸进来”的讨论。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2011年,“教育部”为了保护学生,发文至岛内各级学校,要求将“禁止师生恋”纳入教师聘用条款。换言之,如果发生师生恋情,教师可能会遭到停止聘用的处分。而突然再次表态收紧的原因,在《联合报》看来,也是“去年一年,岛内就有36位教师被检举有性侵和性骚扰等不法行为,经深入调查后发现,其中不少案件的源头便是‘师生恋’”。

    而据王维明介绍,《不能说的夏天》故事原型,就取材于2010年他听到的某个案件。“公益律师和我谈起这个案子时,我就觉得这个案子很复杂。”王维明直言“师生恋”和“性骚扰”的界限很难辨明,“还包括(教师是)一个权力的支配者,在某些情况下把自己的权力放大,以此达到支配学生的目的”。

    不过,对于“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教师聘约明订“师生恋条款”,各个高校多表赞成。

    若是在台湾各所高校的官方主页上搜索,都能看到几乎每个学校都设立了“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校长挂帅,女性委员占其二分之一以上。除此之外,各校规定中还对性骚扰制定了明确的防治办法。

    然而,在“恋情”的层面上,只有中兴和成功大学明令禁止“不受欢迎的追求行为”,其他学校采用的说法为“有违专业伦理”。

    台湾师范大学校长张国恩表示,老师不应该与学生发展特殊关系,即使是以前曾教过、现在仍在同一学校也不适宜,最好等到学生毕业以后再说。中原大学校长程万里认为,只要学生还在同一学校求学,老师就不适宜与之发展情感关系。

    台湾人本教育基金会南部办公室主任张萍认为,老师和学生间存在着不对等权力关系,无法发展出正常、对等的两性感情,“师生恋”这个名词,基本上“不可能存在”。



原文来源:共识网

(立法网  何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立法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